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6月19日公布的《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截至2007年6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应为"截至2007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