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10,710万元收购首钢总公司持有的迁安首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焦公司")一期工程51%的股权。有关此次资产收购情况,详见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05-004"。投资者也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迁焦公司于2005年3月25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2005年3月30日,经河北省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迁焦公司更名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2831000401)。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