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经过认真审阅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5亿元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资产营运中心行使资金运作的执行权。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