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国资产权函[2006]164号《关于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