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接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黔高民二初字第31号《协助执行通知》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6司冻178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我公司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之间的担保纠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轮候冻结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8623万股中的3000万股,冻结期限从2006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29日止。
    之后,又接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黔高民二初字第31-1号《民事裁定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6司冻214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上述轮候冻结的3000万股中的1500万股已于2006年6月16日解除轮候查封。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