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 年10月25 日以通迅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5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1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长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临2005-025 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湖南长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份;且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8.40%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建新先生、钟新农先生、周玉芳女士、姜景文先生、陈正初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