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6月30日上午9时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