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5年4月7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4月18日下午在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276号东营科英激光电子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延新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05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清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