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26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4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276号东营科英激光电子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双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就"科达易尚"(公司房地产开发楼盘名称)项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为该项目借款人(购房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银行放款日至房产证办理完成日)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按贷款金额5%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