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中标国家重点公路青岛至红其拉甫线山东境内马站至莱芜段高速公路第十二合同段,并于2005年1月28日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签署了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书。该合同标的总金额为189,808,727元,工期36个月。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