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 元
    ●股权登记日:2007 年6 月19 日
    ●除息日:2007 年6 月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6 月26 日
    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 年4 月18 日召开的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7 年4月19 日的《中国证券报》。现将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以2006 年末公司总股本9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
    2、持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 股0.90 元;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 股1.00 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及发放年度
    1、股权登记日:2007 年6 月19 日
    2、除息日:2007 年6 月20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6 月26 日
    4、发放年度:2006 年度
    三、本次红利发放对象
    截止2007 年6 月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
    邮政编码:235042
    咨询电话:0561—4948188
    传真:0561—3091910
    联系人:张友武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