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吾敬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06年度决算和2007年度预算报告;
    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调整会计政策的报告;
    六、关于追加投资淮北雷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追加投资淮北雷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00万元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同意将上述各项议题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200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依法运作情况等进行了监察,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2006年度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现象;公司董事、总经理在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三)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使用,严格履行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决策程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利用募集资金组建合肥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宿州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符合国家民爆行业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迅速实现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张,提高民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和盈利空间,有利于公司实现民爆产品生产经营、销售流通、爆破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化发展目标。
    (四)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