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和《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证监发[2006]21号)的有关要求,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临时提案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核。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决定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项临时提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如下:
    1、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