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7月11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0155.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1.74%。无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峰主持,符合《公司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暂停实施摊铺机产品系列化替代进口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批准《关于暂停实施摊铺机产品系列化替代进口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摊铺机系列产品的市场出现较大变化,继续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投资较益,大会决定暂停实施该项目,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
    同意票10155.6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