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0.9元(含税),每股派0.09元(含税),每股红利税后0.072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5日(周一)
    ●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26日(周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9日(周五)
    根据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3月27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4年度本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32,127,882.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12,788.2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212,788.2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25,702,306.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01,443.32元,本年度分配利润30,103,749.40元,计划每10股派0.90元(含税),每股派0.09元(含税),每股红利税后0.072元。本公司总股本333,000,000股,共计分配利润29,970,00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5日(周一)
    2、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26日(周二)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9日(周五)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05年4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L-2号
    电话:0551-5338028
    传真:0551-532031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