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宁波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余伟业先生主持,按照议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宁电燃料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700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市宁电燃料有限公司70%股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宁波庆丰热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宁波庆丰热电有限公司35%股权全部转让给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转让价格以宁波庆丰热电有限公司2004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孰高确定。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并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