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3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06年4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表决票9票,实收表决票9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3月16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修订)>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完成后持股53.14%)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议案及事项不变。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