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60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