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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G苏纺织 项目:公司公告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公告
2004-06-11 打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纺织”)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8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

    3、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发行新股的配售,但其在2004年6月10日(T-3日)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盘市值应不少于10,000元。申购时,投资者应分别使用其所持有的沪市、深市上市流通股股票市值,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4、市值计算依据: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4年6月10日(T-3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沪市或深市各种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乘以该种股票收盘价所得之和(包括已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2004年6月11日(T-2日)由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发送市值对应股数和可申购数量。

    5、本次股票发行并非上市,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请特别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江苏纺织”5,000万股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该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附录材料可到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查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阅。

    8、《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于2004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供投资者参考。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进行申购。

    10、本次配售简称“江纺配售”,上海证券交易所配售代码为“737981”,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售代码为“003981”。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如下规定含义:

    江苏纺织/发行人:指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沪市:指上海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

    深市:指深圳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者:指在上证所或深交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申购日/T日:指本次发行中参与配售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和深交所的交易系统配售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即2004年6月15日

    有效申购:指申购量未超过投资者按其持有的上证所或深交所的上市流通股票收盘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未超过申购规定的申购上限)的申购申请

    本次发行:指本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的行为

    流通股票:指已在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包括已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票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江苏纺织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2、发行数量:江苏纺织本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20元,发行市盈率为17.83倍(以2003年度净利润和2003年末总股本,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4、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证所或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于2004年6月10日(T-3日)持有上证所或深交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包括已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10,000元的投资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都可参加本次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不计入可申购市值,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参与申购与配售。

    6、申购时间:2004年6月15日(T日),在上证所和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内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日通知办理。

    7、配售简称及代码:配售简称“江纺配售”;上证所的配售代码为“737981”;深交所的配售代码为“003981”。

    8、配售缴款时间:2004年6月18日(T+3日),中签的投资者缴纳认购新股款项。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交易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配售方法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发行方式,通过上证所和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按确定的发行价格(7.20元/股)将5,000万股“江苏纺织”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的股票发行专户。符合配售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7.20元/股的价格和符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依据其持有的沪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上证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向上证所申购;并可同时依据所持有的深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深交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向深交所申购。

    申购结束后,由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二级市场投资者于2004年6月10日(T-3日)收盘实际持有的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和实际申购情况分别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认购者及其所认购的股数,具体的确定方法是: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认购,认购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认购;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

    三、申购数量的确定

    1、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时,由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按照投资者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4年6月10日(T-3日)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盘市值,即投资者沪市或深市股票账户内登记在册的各已上市流通A股股票股数乘以该日各股票收盘价格的总和,确定市值对应股数和可申购数量。

    上述用于计算市值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包括已流通但暂时被锁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战略投资者及一般法人通过配售认购的新股,不包括基金、可转换债券等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不包括已发行但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B股等其它股份。

    2、投资者根据上证所和深交所确定的可申购新股数量分别进行申购。投资者每持有沪市或深市流通股票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最低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流通股票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

    同时持有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分别依据其所持沪市或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市值,向上证所或深交所进行配售申购。

    3、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一股票账户的申购上限为50,000股,且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若同一股票账户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其他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凡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的上证所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的部分,或申购量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申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凡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的深交所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的部分,或申购量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的全部申购,为无效申购。

    上证所和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无效申购,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

    4、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沪市、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分别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可按申购上限99999000股重复申购,持有深市股票帐户的只需按其所持股票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以申购的总额。

    5、在本次申购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购程序

    1、投资者在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

    2、配售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申购时,应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进行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申购委托手续。

    (3)持有沪市流通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按上证所的配售代码进行申购;持有深市流通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按深交所的配售代码进行申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确认,则不得撤销。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总量时,采用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4年6月15日为申购日(T日)申购结束后,上证所和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确认各自的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配号结束后将配号结果传送至各证券营业网点。

    2、公布中签率并摇号抽签

    2004年6月16日(T+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布中签率。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著位置。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点确认申购配号。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数量为5,000万股,故应有50,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50,000/配号总数×100%。

    根据中签率,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负责组织摇号抽签,直至5,000万股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上证所及深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输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公布中签结果、确认认购股数

    2004年6月17日(T+2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在交易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中签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1、中签的投资者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交易网点于2004年6月18日(T+3日)直接从其资金账户中扣缴。配售申购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若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营业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各证券营业网点应于2004年6月18日(T+3日)15:00时之前,将中签投资者因认购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部分向上证所及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深交所及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中签的投资者如放弃认购,需就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股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放弃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及认购者缴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2、2004年6月21日(T+4日),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认购款项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划转的募股资金按承销协议的相关规定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新股股权登记由上证所和深交所系统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登记公司将发行登记结果以软盘形式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从募集资金中扣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委托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按各参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划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账户。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树扬

    地址:南京市户部街15号

    电话:(025)86648112

    传真:(025)84400800

    联系人:范云涛、顾松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电话:(025)86799606

    传真:(025)86618874

    联系人:王陆、曹群、张亚涛、何晖、余银华、王天红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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