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 年5 月12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项目保荐机构为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田证券”)。由于巨田证券已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机构名单中去除,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巨田证券终止了保荐关系。
    2007 年5 月24 日,公司与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与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协议书》,聘请其为保荐机构。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与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由方正证券承接。方正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袁盛奇、刘奇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