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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磁材 项目:公司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4-18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为3.3 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4 月20 日

    .. 复牌日:2006 年4 月24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 年4 月24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北矿”,股票代码“60098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 年4 月13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非流通股股东向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送3.3 股。非流通股股东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数量共计为1,501.5 万股。

    (2)承诺事项

    ①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承诺。

    ②非流通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做出如下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币7.50 元。

    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持的公司股份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为3.3 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78,383,760           60.2952                     13,928,193                              0   64,455,567           49.5812
    2                      钢铁研究总院    1,668,160            1.2832                        296,419                              0    1,371,741            1.0552
    3                    机械科学研究院    1,112,020            0.8554                        197,597                              0      914,423            0.7034
    4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1,112,020            0.8554                        197,597                              0      914,423            0.7034
    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1,112,020            0.8554                        197,597                              0      914,423            0.7034
    6          江门市粉末冶金厂有限公司    1,112,020            0.8554                        197,597                              0      914,423            0.7034
                                   合计   84,500,000           65.0000                     15,015,000                              0   69,485,000           53.4500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4 月20 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4 月24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 年4 月 24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北矿”,股票代码“60098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83,387,980   -83,387,980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12,020    -1,112,020             0
                             非流通股合计    84,500,000   -84,500,000             0
    有限售条件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68,570,577    68,570,577
    的流通股份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914,423       914,42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69,485,000    69,485,000
    无限售条件                        A股    45,500,000   +15,015,000    60,515,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5,500,000   +15,015,000    60,515,000
                                 股份总额   130,000,000             0   130,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64,455,567    2008年4月24日               注
    2                  钢铁研究总院                      1,371,741    2007年4月24日
    3                机械科学研究院                        914,423    2007年4月24日
    4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914,423    2007年4月24日
    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914,423    2007年4月24日
    6      江门市粉末冶金厂有限公司                        914,423    2007年4月24日

    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币7.50元。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10-67537184

    传真:010-6758394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草桥28 号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均维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3、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关于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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