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该公司通过与转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共持有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982.6765 万股,占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95 %。在股东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股权转让过户完手续现已办理完成。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法人股东。(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2006 年4月14 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