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该公司通过与转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共持有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982.6765 万股,占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95 %,过户完成后,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2006 年4月14 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目前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同时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再次承诺参与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