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3月19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彪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