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3月20日证监发行字[2007]5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批复,通知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