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9日9:00在湖北武汉莲花湖度假村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鲍俊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9名,代表股份3753.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93万股,弃权票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93万股,弃权票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93万股,弃权票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票3571.35万股,反对票182.05万股,弃权票0.3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5.14%)
    公司2003年度净利润为24,308,794.20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430,879.42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2,430,879.42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430,879.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887,910.1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1,904,066.04元。公司200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93万股,弃权票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6、选举鲍俊华、王宪斌、熊维政、张军东、唐华、何勤、段继东、田志龙、项兵、钟朋荣、钟晓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鲍俊华:赞成票3573.73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王宪斌: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熊维政: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张军东: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唐华: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何勤: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段继东: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田志龙: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项兵: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钟朋荣: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钟晓明: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7、选举李福康、帅新武、裴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李福康: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帅新武: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裴蓉:赞成票3752.80万股,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
    8、审议通过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3753.18万股,反对票0.35万股,弃权票0.2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彭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