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时间安排详见《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7日至--3月29日期间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即三天的交易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莲花湖度假村会议中心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鲍俊华先生。
    7、 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57人,代表股份53,0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1%。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37,534,9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0.01%,占公司总股本的48.94%。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40人,代表股份15,468,63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4.20%,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8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02%,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通过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46,1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42%,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629人,代表股份15,313,73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3.75%,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53,003,539 51,767,614 1,151,325 84,600 97.67% 其中:流通股股东 15,468,639 14,248,214 1,135,825 84,600 92.11%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情况:
序号 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1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97,058 同意 2 中国工商银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58,057 同意 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95,368 同意 4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923,311 同意 5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08,037 同意 6 李兆明 249,890 同意 7 刘章明 160,000 同意 8 晏庆平 112,500 同意 9 曾广希 110,000 同意 10 孙怡婷 103,799 同意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彭波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