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14日下午2:30在长沙市芙蓉区竹园路2号湖南新五丰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2人,郑观民监事因公外出,委托秦宪斌监事代为表决,高仲元监事、蔡辉益监事因公事无法参加,均委托文锋监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文锋先生主持,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预、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购置办公场所的预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