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置隶属于其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旁的"第一大道"第19、20楼商品房(期房)作为公司新的办公场所。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总部业务日益增长的需要,本公司于2004年8月14日与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长沙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故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拟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董事长张跃文先生、董事寻冬生先生、董事李铁明先生、董事谢晓娅女士进行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并全票通过该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股票权。此次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无须其它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1)成立日期:2002年4月10日
    (2)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人民币
    (3)住 所: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
    (4)法定代表人:寻冬生
    (5)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 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投资酒店业、娱乐业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同一交易标的达到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隶属于湖南百岁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的"第一大道"19、20楼商品房(期房),面积共计3576.66m2。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元所评报字[2004]第4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购买的资产???湖南百岁置业发展公司"第一大道"第19楼~20层(写字楼)期房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本所评估人员遵循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征,对委估资产在2004年7月28日的表现的期房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委估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014000.00元。该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2004年7月28日至2005年7月27日。
    经我司与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购买上述资产的合同价款为16810302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4日与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为: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出卖人:湖南百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买受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合约日期:2004年8月14日
    3、定价方法: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的市场协议价。
    4、关联交易金额:湖南百岁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的"第一大道"19、20楼商品房(期房),面积共计3576.66m2,合同价款为16810302元。
    5、结算方法和准确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五、进行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满足公司总部业务日益扩大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扩大公司影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大道"位于长沙市主干道五一路和芙蓉路交汇的铂金位置,长沙市金融圈的核心地带,具有良好的投资前景,较高的升值潜力,不会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审计报告基准日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
    七、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的市场协议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此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经双方签订并经买受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书》(开元所评报字[2004]第416号)
    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