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G恒源 项目:公司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01-11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05年1月10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89,732,9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600,000股的71.44%。其中非流通股共计79,150,000股,流通股共计10,582,939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永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9,732,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0,582,93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昌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董昌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9,732,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0,582,93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宝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王宝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9,732,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0,582,93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伟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郑伟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9,732,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0,582,93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蒋敏、祝传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一月十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