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目前,银河证券委派李宏贵、卢于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05年2月12日,公司接银河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书面通知:原履行公司保荐工作的公司保荐代表人李宏贵因工作需要调离银河证券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银河证券委派齐玉武接替李宏贵为公司保荐代表人。本次更换完成后,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卢于、齐玉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