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郴州市物价局郴价[2007] 17号电价调整文件,根据文件有关规定,本公司所属临武分公司销售电价在现有电力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经测算,平均每千瓦时上调0.0305元,预计年增加主营业务收入640余万元。调整后的电价从2007年2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月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