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郴州市人民检查院通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晓文因在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期间涉嫌经济犯罪被检查机关逮捕。刘晓文原为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0年12月出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刘晓文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发生在原单位任职期间,与本公司没有关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没有影响。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人员稳定,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受到该事件的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