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北湖区支行申请授信57600万元贷款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北湖区支行申请授信57600万元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