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曾月华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邓中华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所持德能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郴电国际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以5478万元、2822万元分别受让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所持德能水电有限公司46.2%、23.8%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申请电网改造长期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申请电网改造长期贷款,贷款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8年,年利率6.66%。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