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05年1月24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万国大厦十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曾月华因故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邓中华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卢素凡因故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张玲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中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年利率5.58%,用于归还于2005年1月16日到期的4000万元中行贷款。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