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6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