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应电合同>、<供应蒸汽合同>的议案》
    独立董事曹朴芳女士代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关联董事杨延良、金亮宗、杨升回避表决),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征用部分建设用地的议案》
    为了保证企业的快速发展,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征用部分建设用地,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签署有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与桓台县马桥镇西孙村村民委员会签署《土地征用合同》,以及与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等。
    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上述土地的出让手续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董事会的权限,董事会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决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