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30日
    ● 除息日:2007年4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4月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7年3月7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28,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30日
    2、 除息日:2007年4月2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4月6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7年3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533-8538020 传真:0533-8538020
    3、联系人: 潘庆峰
    七、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