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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项目:公司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03-08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 年3月7 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7 年3月7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61人,代表公司股份141,314,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133,898,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57人,代表公司股份7,416,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19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67%;反对1,835,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0%;弃权4,283,8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3%。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023,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5%;反对1,477,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5%;弃权4,81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4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083,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9%;反对1,153,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2%;弃权5,077,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336,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06%;反对5,596,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96%;弃权1,381,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8%。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4,648,7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28%;反对1,228,0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7%;弃权5,43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A股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134,626,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27%;反对3,742,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5%;弃权2,946,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8%。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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