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2,000万元
    ●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00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4月17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2006年4月25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4月25日起至2007年4月23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目前,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3.33%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405万元,负债总额为25,910万元,净资产为10,495万元,净利润为581万元。
    截止2006年3月31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163万元,负债总额为25,476万元,净资产为10,687万元,净利润为19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间:自2006年4月25日起至2009年4月24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的牛皮箱纸板为公司主营核心业务,该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符合本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为进一步支持该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2,000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保证合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