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06年4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本次股东大会新增加了《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的议案》四项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受托人共6人,代表股份11180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21600万股的51.7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四)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27,222,379.06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3,005,349.97 元,5%%的法定公益金6,502,674.74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10,981,651.4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696,006.28 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按照5%%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502,674.74元,扣除2004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17,950,486.98 元,2005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94,242,844.56元。
    2005年,公司仍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公司年产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和化机浆项目产能扩张,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结合公司具体的财务指标,公司决定2005年不实施红利分配。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五)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2005年末总股本21,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8,080万股,资本公积金由669,906,145.78元减至605,106,145.78元。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杨延良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王友贵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金亮宗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杨升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5、荆树兵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6、王立明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7、曹朴芳女士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8、董瑾女士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9、宫本高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其中:曹朴芳女士、董瑾女士、宫本高先生为独立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
    (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胡安忠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李军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金田宗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郑先山先生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胡安忠先生、李军先生、金田宗先生、郑先山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艳女士、曹林先生、孙吉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6年继续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为31069091股(关联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九)关于聘请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十)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十一)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十二)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十三)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十四)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十五)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111800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