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安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决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作修改,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