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0月21日经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控股股东的承诺,自2005年11月9日起,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截至2005年12月15日,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根据承诺完成了本次500万股股票的增持计划。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并根据承诺,在2006年6月14日之前,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