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公司董事会已经依法做出决议同意董事会进行本次征集。
    (一)征集人声明
    1、征集人仅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3、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4、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且签署本征集函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博汇纸业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ANDONG BOHUI PAPER INDUSTRIAL 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 升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联系电话:0533-8538020 8539966 8539977
    传 真:0533-8538020
    电子信箱:zqb@bohui.com
    4、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邮政编码:25640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bohui.net/
    (二)股本结构
    截止2005年6月30日,博汇纸业股本结构如下:
    1、尚未流通股份132,000,000股
    2、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84,000,000股
    3、股份总数216,000,000股
    (三)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胶印纸、书写纸、包装纸、纸板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
    (四)征集事项:博汇纸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权。
    (五)本报告签署日期:2005年9月18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博汇纸业召开的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而设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下午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2005年10月21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5年10月19日至21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南首天乐园皇家大酒店8层(淄博火车站广场西北角)
    (三)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网络投票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公告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七)表决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月14日和2005年10月18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0月14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发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的同时,公司股票停牌。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告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告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7日-10月18日8:30-17:3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6405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3-8538020 8539966 8539977
    3、传真:0533-8538020
    4、联系人:杨 升 杨国栋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为博汇纸业董事会
    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 升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联系电话:0533-8538020 8539966 8539977
    传 真:0533-8538020
    电子信箱:zqb@bohui.com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bohui.net/
    (二)征集人将严格依照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在相关股东会议上代理委托人行使投票权。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5年10月15日至2005年10月20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截至200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汇纸业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征集人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复印件;
    5、2005年10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5年10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5年10月20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6405
    联系电话:0533-8538020 8539966 8539977
    传 真:0533-8538020
    联 系 人:杨 升 杨国栋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统计表格后转交征集人。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 股东已按本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 2005年10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事项
    1)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3)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博汇纸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同意征集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的决议
    (二)董事会签署的征集函正本。
    八、签字、盖章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涉及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保证征集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8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同意董事会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股,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