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 年11 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安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 人,实际出席监事5 人(监事李军先生、监事郑先山先生分别委托监事胡玉利女士、监事张艳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