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本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改革方案涉及外资管理审批事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5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成名厨大酒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李福成先生
    7、会议审议事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请投资者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8、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总股本279,403,237股,其中流通股股份为88,000,000股,非流通股股份为191,403,237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434人,代表股份226,900,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1%。具体情况如下: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191,403,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28人,代表股份数35,497,37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34%,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1,600,220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82%,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1,424人,代表股份33,897,15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慧青、史振凯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代表股份数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 226,900,607 224,867,587 2,010,010 23,010 99.1%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 191,403,237 191,403,237 0 0 100% 流通股股东 35,497,370 33,464,350 2,010,010 23,010 94.27%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1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99,957 网络投票 赞成 2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2,599,838 网络投票 赞成 3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1,890,000 网络投票 赞成 4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1,580,109 网络投票 赞成 5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现场投票 赞成 6 邱耿仕 1,200,000 网络投票 赞成 7 陈乃瑜 600,000 网络投票 赞成 8 北方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78,150 网络投票 赞成 9 纪坤 517,721 网络投票 赞成 10 王艳艳 507,497 网络投票 赞成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慧青、史振凯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