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永证函字(2006)第001 号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五丰)200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下简称“通知” )的要求,我们对截止2005年12 月31 日福成五丰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是福成五丰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福成五丰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福成五丰累计应收关联方的金额为309 万元;另外,福成五丰应付股东河北三河养牛集团总公司款项4,095,368.28 元。福成五丰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除附表一的事项外,我们未发现福成五丰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及的以下情况:
    1、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