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5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截止至投票结束时间,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4张,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170348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7%,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本次会议没有流通股股东投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以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分支机构的议案》。
    根据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决定将肉牛养殖场、奶牛养殖场、种牛繁育场、有机肥料厂、奶制品厂、肉类制品厂等主营业务申请设立成以下几个分公司: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奶牛养殖分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郊种牛繁育分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有机肥料分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郊乳制品分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郊肉类制品分公司等,并责成公司有关部门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
    参加表决的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170348882股,占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周世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Ⅰ: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Ⅱ: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