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及关联交易计划中活牛、牛肉系列产品销售计划总额49,67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6,400万元,占年度活牛、牛肉系列产品销售总额的12.89%。其中:活牛预计销售总额15,625万元,关联交易金额4,400万元,占年度活牛销售总额的28.16%;牛肉系列产品预计销售总额34,045万元,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占年度牛肉系列产品销售总额的5.87%。其中,拟与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三河福成菲伯萨食品有限公司、福成名厨大酒店有限公司、福成景盛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占年度活牛、牛肉系列产品销售计划总额的4.03%,占公司200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4.08%,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5年公司向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进行销售牛肉系列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预计向三河福成菲伯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牛肉300吨,交易金额600万元、预计向福成名厨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牛肉160吨,交易金额400万元、预计向福成景盛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牛肉120吨,交易金额300万元。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董事会召开时持有本公司32.2%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名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此交易尚须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7,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高起,住所在河北省三河市兴隆庄。经营范围为畜牧养殖,与经营相关的服务项目。福成集团的股东为李高起、李福成、李高生,其出资分别占福成集团注册资本的36%、34%和30%。李高起和李高生系李福成之子。李福成、李高起及李高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董事会召开时持有本公司32.2%的股权。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拥有三河福成菲伯萨食品有限公司50%的权益,拥有福成名厨大酒店有限公司98%的权益,北京福成景盛餐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李高生控股、参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生产的牛肉系列产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根据牛肉系列产品根据市场行情和产品品种、市场销售情况、产品成本等因素确定产品统一的市场价格对外销售。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各种销售渠道拓展本公司的牛肉系列产品的销售市场,扩大产品的销售数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定价原则公允,帐期正常,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2005年度与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关联交易计划的意见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日